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通知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通知
教体艺〔2021〕4号

札记: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原《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2003年印发)同时废止。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提升青少年学生国防素养,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育爱党爱国爱军情怀,培塑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基本军事知识共24课时,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基本军事技能共88课时,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每天按8课时计算,早晚时间可用于内务整理、军事体育训练、班会及军歌教唱。教学时间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

基本军事知识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卷面成绩、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和考勤情况综合评定。

基本军事技能考核由学校军事教师会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学生参训考勤情况、训练表现、军事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评定。

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兵役登记的重要参考内容。

3年为1个周期

详细的教学大纲请点击这儿直达网站下载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