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20211018

2021年10月18日,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党章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九条第一款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第十九条第二款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第四款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第五款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第二十三条第六款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十九届2017年10月25日——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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