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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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1-12)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13-37)
  第一节 一般规定(13-27)
  第二节 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28-32)
  第三节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33-37)
第三章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38-43)
第四章 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44-50)
第五章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51-59)
第六章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60-65)
第七章 法律责任(66-71)
第八章 附  则(72-74)

文本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札记: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处理个人信息的,不适用本法。
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法律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档案管理活动中的个人信息处理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第一款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第四条第二款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第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第六条第一款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第六条第二款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第九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第十三条第一款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一)取得个人的同意;
(二)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五)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六)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第二款 依照本法其他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但是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不需取得个人同意。

第二十六条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2021年8月19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中国医师节20210819已关闭评论

中国医师节20210819

2021年8月19日,中国医师节主题:百年华诞同筑梦,医者担当践初心。

这是第四个中国医师节。

中国医师宣誓誓词

我宣誓:

我志愿献身人类的健康事业;

自觉维护医学的尊严和神圣;

敬佑生命,救死扶伤,平等仁爱 ,尊师重道;

诚实守信,恪守医德,精益求精,慎思笃行;

以上誓言,源于心,践于行。

以上资讯来自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师宣誓誓词》

标 题: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中国医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卫办医函〔2021〕411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6日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来 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公文种类: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

2021年8月18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已关闭评论

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2018〕9号)精神,由主办单位自主申报,经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核、业务范围评审、通讯评审、会议评审,拟确定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等37项竞赛为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8月前。现就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8日至24日。

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1年8月24日24时之前,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xwjg2021#163.com

☆小学、初中、高中生 ☆ (所有学生)
※自然科学素养类※
第五届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世界机器人大会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少年硅谷——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教育成果展示大赛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环丁青少年环保创意大赛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
※人文综合素养类※
2021年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艺术体育类※
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第二十二届“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教育竞赛 (也适合职高生)
全国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大赛
第二十六届“驾驭未来”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教育竞赛 (也适合职高生)
全国青少年模拟飞行锦标赛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飞向北京·飞向太空”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活动 (也适合中专、职高生)
全国青少年传统体育项目比赛

☆初中、高中、中专、职高生 ☆ (初中起点)
※自然科学素养类※
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
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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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7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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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人民网向地方领导留言20210817

领域分类
1 城建:城市和乡村基础设施,城市和乡村秩序、住房、物业等相关问题。
2 交通:公路、铁路、民航、水路运输、交通秩序等相关问题。
3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等相关问题。
4 环保:生态环境等相关问题。
5 教育:幼儿园、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入学、入托等相关问题。
6 医疗:医疗、医药、医保等相关问题。
7 治安: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等相关问题。
8 旅游:旅行交通、住宿、餐饮、景点、购物、导游、旅行社等相关问题。
9 就业:雇佣关系、劳动报酬、就业培训、劳动环境、劳动条件等相关问题。
10 文娱:演出、展览、休闲娱乐、电视影视、体育等相关问题。
11 金融: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等相关问题。
12 企业:企业经营、投资融资、企业注册等相关问题。
13 政务:政策等相关问题。

标题要求:请用简要文字描述您的诉求。
示例:“校门口乱停车,进入小区道路受阻”。

留言正文
1 请在正文开头直接写明诉求。示例:“请疏通XX小区门口道路” “请降低XX小学课业负担”
2 正文诉求需包含以下要素:诉求的时间、原因、简要经过、涉及单位、涉及金额、造成的困难、影响程度以及期望的结果等。
3 请客观的描述事实。对于正文中涉及的个人隐私,如电话号码、姓名、家庭住址、证件号码等请写入备注区。
4 需要写清当事各方的具体情况,不要有臆测。请尽量避免只是情绪性表达而无实质描述。
5 除以上要素外,留言描述尽量简明扼要,过多的修辞、宣泄会占用正文篇幅,增加办理机构的工作量,不利于诉求的尽快解决。
6 每条留言请只描述一个诉求,不要在一条留言中描述多个诉求,也不要把一个诉求拆分到多条留言
7 所有留言反映的情况及诉求都以正文里的文字为唯一依据,图片、视频、备注等仅为辅助内容,正文如无具体文字内容则无法办理。

准确选择留言给谁
1 请选择诉求、咨询发生地的管理领导,跨省留言因为超出管理辖区将无法获得响应而耽误留言办理。
2 留言提交给精确的管辖地领导,有助缩短留言响应时间。如果无法确定响应地域,可以提交给上一级领导。

注意事项:
用户上传图片最大不超过5M
APP和小程序支持上传时长为15秒的视频
《领导留言板》为您搭建与领导沟通的桥梁,不干涉双方沟通结果。《领导留言板》会积极携手各方更好地解决问题,但作为非主管部门,《领导留言板》无法保证您的留言一定能获得公开展示,也不保证您的留言能获得回复,亦不保证您的诉求一定能获得解决。
人民网无须对用户的任何注册或登记资料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鉴别、核实任何注册或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适用性及/或是否为最新资料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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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6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大竹县2021年公开考调教师职员已关闭评论

大竹县2021年公开考调教师职员

关于大竹县2021年城区(控制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员)的公告2021-8-4

札记:

因城区(控制区)部分学校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整合人员分流的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大竹县教科系统内从农村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到城区(控制区)中小学校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特制定本公告。
二、考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
(二)基本条件
3.考调职位年龄35岁及以下(1986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分流人员(详见附件2,下同)报考的职位年龄放宽至45岁及以下(1976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财会人员职位放宽至40岁及以下(1981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5.杨通小学、神合小学、姚市小学、牌坊小学分流人员参加考调须出具《初中编制岗位教师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详见附件3);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报名地点: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三楼大厅(地址:大竹县白塔街道滨河北路777号)。
咨询电话:
大竹县人社局0818-6221306
大竹县教科局0818-6221210
监督电话:
驻人社局纪检组0818-6221336
驻教科局纪检组0818-6227675

关于大竹县2021年城区(控制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员)补充公告2021-8-10

札记:

为落实全县办好一所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精神,确保精准选人用人,提高岗位匹配度,因工作需要,现对《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竹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大竹县2021年城区(控制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员)的公告》中未尽事宜作如下补充公告。
1.38至55岗位由只笔试方式更改为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且分值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笔试相同的,以基础学历高者优先;基础学历如相同,以在职学历高者优先;在职学历如相同,以工龄长者优先;工龄如相同,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高者优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如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关于2021年城区(控制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员)笔试成绩公示2021-8-16

札记:

根据《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竹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城区(控制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员)的公告》等规定,现将大竹县城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及职员笔试成绩公示如下(见附件)。考生若有异议,请持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9:00至12:00到县人社局522办公室递交查分申请书。

关于大竹县2021年城区(控制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员)第一批拟调人员公示2021-8-20

札记:

根据《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竹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城区(控制区) 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员)的公告》规定,按照报考职位考调人数,现将大竹县城区(控制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员)非面试职位拟调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区号0818
县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6221336
县纪委驻教科局纪检监察组 6227675
咨询电话:
县教科局人事股 6221210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6221306

关于大竹县2021年城区(控制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大竹中学职位面试的公告2021-8-20

札记:

按照《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竹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城区(控制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员)的公告》和《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竹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城区(控制区)部分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员)补充公告》安排,四川省大竹中学38-55职位将8月24日开展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