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0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评论无效

智慧教育平台20220328

中央电化教育馆主办智慧教育平台smartedu

主办单位名称:中央电化教育馆
主办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资讯来源:
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miit.gov.cn)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网址: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smartedu.cn)

举办单位:教育部
登记管理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资讯来源:事业单位在线 (gjsy.gov.cn)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 (gjsy.gov.cn)

2022年3月29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评论无效

四川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220401

川府规〔202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日工资和时工资

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川府规〔2022〕1号
主送机关:
四川省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2年3月25日

正文札记:

四川省月工资标准起:
  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第三档:每月1870元(每日86元)。

四川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资标准起:
  第一档:每小时22元;
  第二档:每小时21元;
  第三档:每小时20元。

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标准不包含:
  加班加点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

通知有效限期: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引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sc.gov.cn)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1233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sc.gov.cn)

2022年3月28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评论无效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20220328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2022年3月28日

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
3月28日星期一,
29日星期二,
30日星期三,
31日星期四,
4月1日星期五,
2日星期六

互联网信息多
善甄(zhēn)别辨真伪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会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出处教育部 公安部联合部署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

2022年3月27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评论无效

全国政府网站纠错留言链接

全国政府网站存在的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

全国政府网站纠错留言链接☛https://zfwzzc.www.gov.cn/
问题☝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

引自《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操作说明(互联网端)
  ☯期盼广大网友积极参与,促进全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特别说明:大自然歌舞网(dzrgw.cn)是个人博客,不是政府网站!
  外观识别“中国政府网”可看“顶级域名”:gov.cn

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互联网网站标识管理服务平台 (conac.cn)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IANA 互联网号码分配当局

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ICANN 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CNNIC 中国互联网络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6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评论无效

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0325

四川教育管理服务(二级)-四川省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级)

标题: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健推委办发〔2022〕1号
主送机关: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议事协调机构
成文日期:2022年3月18日
发文机关: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健康中国行动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健康中国行动标识的管理,保障标识的规范使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好地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宣传活动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健康中国行动标识所有人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侵犯健康中国行动标识的行为,可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举报,或向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举报。

点击链接查看通知原文☛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nhc.gov.cn)【☝网页中有“健康中国行动标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