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管理的通知

以下资讯来自四川明确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要求每周作业中,学科类作业不得超过70%_四川省教育厅 (sc.gov.cn)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的主要功能是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外,其他考试不具有选拔功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具有学业水平检测和中考选拔双重功能,实行“两考合一”。

考试应侧重于某一学习阶段学习情况的整体性评价
作业应侧重于具体章节(单元)、课时知识掌握、能力形成的过程性学业检测

学校要统筹规划初中三年的期中、期末考试,可实行学科错位安排,期中考试科目一般不超过五个学科。

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

各学科考试难度系数,小学不低于0.95(即平均分不低于满分的95%),初中不低于0.8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低于0.70。

各地要采取措施,防止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加强对各级学业质量监测的管理工作,学业监测采取分学科抽样方式进行,每年不超过一次,每次不超过三个学科。

各级学业质量监测要加强统筹,防止重复进行,可在小学高年级段或初中起始年级组织一次,作为评价小学阶段区域(学校)教育质量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开展初中阶段教育质量增值性、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基础。
学校要密切配合并规范组织质量监测,不公布、不反馈学生个人质量监测成绩,严禁用质量监测成绩对学生排名或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小学一二年级,可安排1-2个科目的书面作业,在课堂内和课后服务时段完成,不得安排学科类书面家庭作业;
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2科以内,
七八年级控制在4科以内,
九年级控制在5科以内。
探索推行每周一天为“无作业日”,减少周末、法定节假日书面作业。

所有学校要全覆盖建立作业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方式、目的等。
要防止简单用公示排名考评教师,更不得歧视完成作业时长较长的学生。
学校要定期分析总结各班级和教师对公示反馈的利用情况,主动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对作业的公示和反馈利用情况作为学校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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