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起规矩有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文字号: 国令第721号

第五条 国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发文字号: 国发〔2019〕25号

工信部印发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发文字号: 工信部信管〔2019〕242号

住建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电信企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实体渠道全面实施人像比对技术措施,人像比对一致后方可办理入网手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住建部印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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