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建市20周年突出贡献奖

“突出贡献奖”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为达州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更大成就而设置的奖项,拟在全市范围内表彰奖励一批为达州市建市20周年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如下: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及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具有卓越的创新创造能力,其水平在达州市内乃至省内、国内同行中居于领先地位,其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达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达州市取得的重大改革和发展成果中,起主导和关键作用的领军人才或团队;
  (二)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交叉科学领域,承担国家级研究项目、省级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和实践价值,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综合奖项,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个人或团队。
  (三)获得发明专利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核心完成人或团队;
  (四)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研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近三年累计创利税在3000万元以上的技术、项目主持人或团队;
  (五)在推动农业新技术转化和促进农业产业化方面有重大贡献,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项目主要完成人或团队;
  (六)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重大工程建设中,应用推广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新技术、新工艺,获省级一等奖或项目金奖以上奖励,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或团队;
  (七)在文化、旅游、艺术、新闻、出版、文物、体育等社会科学领域为本市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社会效益显著,并在国际或国内产生较大影响的个人或团队;
  (八)在科研、教学工作中,其学术研究、教学理论、方法和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成绩显著,为本市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九)在重大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适宜技术和医学科研等为本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学拔尖人才或团队;
  (十)在金融、商贸物流、信息服务、装备制造等行业中为本市作出突出贡献,经济效益显著,并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的个人或团队;
  (十一)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从严治党以及社会公共管理及服务方面为本市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
  (十二)其他为本市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本次评选按照以上十二类条件分为十二个类别。

请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向达州市建市20周年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高美芳,联系电话:2377767、18111382083

中共达州市委宣传部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达州市建市20周年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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