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
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

教基二〔2011〕9号

通知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通知要求达成的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通知执行时间起点:2012年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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