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札记)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11个方面:

  1.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5.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8.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9.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10.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1.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两会”分别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统称。
*大,是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届*中,是指党的中央委员会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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