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

通知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党委农办

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发文单位: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时间:2021年1月19日

通知要求札记: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
2.减少人员聚集。
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
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
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
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
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
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
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
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
6.建立信息平台。
7.开展环境消杀。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
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
2.可疑患者转诊。
3.规范治疗。
4.严格院感防控。
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
2.能力保障。
3.对口帮扶。
4.物资保障。
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
5.督导检查。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