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让当事人重复提供20210524

李克强总理在2021年5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凡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或部门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不得让当事人重复提供。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公证证明事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

以上信息来自中国政府网《李克强:这些公证证明材料不得让当事人重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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