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原劳动部制定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发放时间。拖欠工资,报劳动监察部门。
工资总额和分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五险一金。个人账户。
个税缴纳。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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