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20220124

发文机构:四川省委办公厅

  • 第一章 总则(1-3)
  • 第二章 组织和成员(4-6)
  • 第三章 职责任务(7-10)
  • 第四章 议事和决策(11-16)
  • 第五章 党建工作(17-24)
  • 第六章 治理和服务(25-30)
  • 第七章 领导和保障(31-34)
  • 第八章 附则(35)

札记:

  第一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5月22日发布即施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等党内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社区党组织领导本社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第四条 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批准或者决定,在社区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社区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在调整社区设置时,应当同步调整或者撤销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的设立、调整或者撤销,由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七条 社区党组织负责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第八条 社区党组织党员大会是社区党组织的议事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

  第九条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是社区党组织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第十条第一款 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社区党组织全面工作,督促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 社区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其他委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第二十三条 社区党组织应当切实改进作风,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协助社区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防止出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

  第三十条第二款 社区党组织应当完善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帮扶结对等机制,根据党员特长组织党员到社区、下网格、进小区服务群众。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全面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以为单位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职业薪酬体系培训工作体系,以为单位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档案管理制度。加大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公务员或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干部力度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实行基层党委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有关职能部门不得单独组织考核评比,不得对社区工作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自2022年1月24日起施行。

原文请点击链接直达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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