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健推委办发〔2022〕1号
主送机关: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议事协调机构
成文日期:2022年3月18日
发文机关: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健康中国行动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健康中国行动标识的管理,保障标识的规范使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好地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宣传活动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健康中国行动标识所有人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侵犯健康中国行动标识的行为,可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举报,或向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举报。
点击链接查看通知原文☛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nhc.gov.cn)【☝网页中有“健康中国行动标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