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220401

川府规〔202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日工资和时工资

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川府规〔2022〕1号
主送机关:
四川省各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2年3月25日

正文札记:

四川省月工资标准起:
  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第三档:每月1870元(每日86元)。

四川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资标准起:
  第一档:每小时22元;
  第二档:每小时21元;
  第三档:每小时20元。

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标准不包含:
  加班加点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

通知有效限期: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引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sc.gov.cn)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1233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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