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卫办职健函〔2022〕116号
主送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保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国疾控中心,各有关中央企业
活动主题: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