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冠疫情工作指南第六版20220706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2〕89号)

标题: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川疫指发〔2022〕89号

主送机关:
  各市(州)、县(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有关单位

成文日期:2022年7月6日

印发日期:2022年7月7日

正文:现将《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文机关: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附件:

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印发日期2022年6月28日,原文)……

  一、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二、严格境外疫情“人物同防”

  三、促进来(返)川人员有序流动

  四、规范风险人员管控措施

  五、持续开展多点监测预警

  六、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七、果断高效处置突发疫情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2022年7月7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同时废止。各市(州)应急指挥部、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但不得层层加码。国家有新的防控政策要求的,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本指南(《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自发布之日(2021年12月25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同时废止。各市(州)、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本指南要求细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国家有新的防控政策要求的,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原文
  川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川疫指发〔2021〕86号)的效力时间:2021年12月25日-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6日适用(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2022年7月7日起适用川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川疫指发〔2022〕89号),国家有新的防控政策要求的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2021年9月24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同时废止。各市(州)、各部门(单位)应按本指南要求细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国家有新的防控政策要求的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原文 川疫指发〔202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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