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权是一个历史和发展的概念。法国博丹提出的君主作为主权者的主权说;卢梭从宪政的角度提出人民主权观;政治法律中的主权理论。(图片自主拍摄月亮,2022年8月3日农历七月初六)
主权国家是组成国际社会的基本单位。主权是国家最根本的属性,是国际法的基础。在国际法中,国家主权的概念由格劳秀斯引入;瓦泰尔在1758年基于自然法和人民主权理论系统论述了国家主权原理,指出国家从产生起就是独立和自主的,除非国家自己表示服从,对于其他任何国家来说它都是自由的和完全独立存在的。主权体现: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自保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序言第九自然段说,“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规定,“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