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学期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
标题: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等5个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5号
主送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正文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机制综合组。
发文机关: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6日
3.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
一、重点人群
(一)社区重点人群
(二)重点行业人员
重点行业指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保障行业,包括公安、交通、物流、寄递、水电气暖保供等行业,以及大型企业。
二、重点机构
(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
(二)医疗机构
(三)学校、学前教育机构
1.加强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个人防护。强化师生健康教育,开展症状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
2.加强教学区域、学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
3.学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强化个人防护、短期内实施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重点场所
重点场所指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包括场站码头、市场商超、展销场所、会议中心、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娱乐休闲场所、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餐饮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
1.……原则上不带病上岗……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
一、个人日常防疫行为准则
1.提前接种疫苗,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
2.保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多喝水、健康饮食、良好心态等健康生活方式。
3.居家和工作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
4.出差或旅行前,关注目的地疫情流行情况,做好出行计划。
5.乘坐飞机、高铁、火车、空调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随时手卫生。
二、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防疫行为准则
三、感染者防疫行为准则
11.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12.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14.陪护人员尽量固定,首选身体健康,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及加强接种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