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20230104

学习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学校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年12月27日

标题:《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送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正文提出的要求是:请遵照执行。

发文机关: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7日

札记: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一、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
  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

  二、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
  没有疫情的学校……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三、增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
  ……中小学校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

  四、健全专业救治绿色通道

  五、做好师生健康监测
  ……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口罩、勤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

  六、加强学校物资储备

  七、改进校园公共卫生

  八、完善师生服务保障

  九、强化各方责任落实

☝以上资讯来自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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