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点击这儿直达原文
(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2019年4月28日
2019年4月28日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点击这儿直达原文
(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