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9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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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2021年中考时间

达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达州市教育局
达州市2021年中考时间

日期时间与科目时间与科目
6月16日⚯星期三9:00-11:30语文14:30-17:00物理|化学|生物
6月17日⚯星期四9:00-11:00数学14:30-16:30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
6月18日⚯星期五9:00-11:00外语
达州市2021年全市中考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统一信息、统一考试、统一网上阅卷、统一录取的办法。中考体育分数70分,“5+X”。

必考项目:①1000米/800米(男/女)、②掷实心球、③立定跳远、④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分钟、⑤坐位体前屈。
选考项目: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达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

达市教〔2021〕53号

札记:通知发出时间2021年5月19日

最高分值:语文120,数学120,外语120;物理85,化学75,生物30;道德与法治55,历史55,地理30;物理和化学操作考试各10,体育与健康技能考试70。全科最高780 。

2021年5月19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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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营养周2021

2021全民营养周主题:“合理膳食,营养惠万家”。
中国营养学会在第八届四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确定每年的5月第三周为“全民营养周”。

国卫办食品函﹝2020﹞ 975号
《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
《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
《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

第七届全民营养周活动主题
口号:健康中国 营养先行
2021年传播主题:合理膳食 营养惠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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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中国营养学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7〕60号

札记: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国民营养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

2021年5月18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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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冲突20210518

法律冲突,国家机关,执法、司法,下位法抵触上位法,同一法律位阶的法之间在内容规定上的不一致。

解决冲突的四种途径:

☛制定机关自我纠错,依法撤回、修改、废止该法律或法律中的有关条款;

☛具有监督权的机关对制定机关行使监督权,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权力机关对执行机关,依法撤销其不适当的措施、决定和命令;

☛法规备案审查机制,纠正违宪和违法的法规和规章;

☛有权机关对法规的裁决。

法律适用规则就是法律规范的选择规则。执法机关只有按照这些规则去选择和适用法律,就符合法治精神,否则,适用法律错误。

法律适用规则有:

☛变通法优于被变通法。

☛高法优于低法。法律位阶。立法法第87-89条。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制定的两个法之间,一个法律内部两个规范之间。法律的适用范围,主体、行为、事项、时间、地域等。一般法,范围大、一般的关系。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之间。

♕裁决。立法法第94条和第95条。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规则冲突。

2021年5月17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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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20210517

2021年5月17日,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

2021年电信日主题:“在充满挑战的时代加速数字化转型”。

自1969年起,每年的5月17日都要庆祝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WTISD),以纪念国际电联的成立和1865年签署的第一份《国际电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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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 10000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 1008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 1001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2日 资讯来自信用中国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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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国令第741号
(2004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 2021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修订)

  • 第一章 总则(1-4)
  • 第二章 民办学校的设立(5-24)
  • 第三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25-32)
  • 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33-40)
  • 第五章 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41-46)
  •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47-51)
  • 第七章 支持与奖励(52-61)
  • 第八章 法律责任(62-65)
  • 第九章 附则(66-68)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款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第六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有良好的信用状况。举办民办学校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十七条第二款 民办学校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第二十条第一款 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公办学校教师未经所在学校同意不得在民办学校兼职。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民办学校信用档案和举办者、校长执业信用制度,对民办学校进行执法监督的情况和处罚、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由执法、监督人员签字后归档,并依法依规公开执法监督结果。相关信用档案和信用记录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现有民办学校,是指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公布前设立的民办学校。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支持与奖励措施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