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5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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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包装物称重20220725

关于公布《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公告(2007年第162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62号关于公布《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公告/去皮|净重|皮重/

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

  • 第一章 总则(1-3)
  • 第二章 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4-9)
  • 第三章 加强在用计量器具管理(10-13)
  • 第四章 加强商品量的管理(14-17)
  • 第五章 明确人员岗位职责要求(18-20)
  • 第六章 建立诚信计量承诺机制(21-23)
  • 第七章 建立健全计量投诉处理机制(24-26)

  第二条第一款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商业、服务业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条第二款 本规范所称商业是指以批发和零售业态形式存在的从事商品交易经营活动的行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技能等从事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业。
  第二条第三款 本规范优先适用于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眼镜制配场所、商店、医院等。

  第十五条 经营者采取现场计量的,应当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对可复现的计量结果,消费者有异议时,应当重新操作并显示量值。

  第十六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称重前应当去除包装物(必要的内包装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包装物作为商品进行计量并销售。

  第十七条 经营者分装、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应当遵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不采购、不销售未标明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销售散装商品应当遵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定量包装商品或者散装商品的短缺量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允许值范围内。合同对允许短缺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缺斤短两,不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认真履行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对自身违反诚信计量承诺的各类行为做出相应的改正和补偿规定。发生商品量服务量短缺的,应当给消费者补足短缺量或者补偿损失。鼓励有条件的商业、服务业经营者实行商品或者服务计量不足先行赔偿制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专门受理计量投诉的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计量投诉的受理、协调和处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意见箱,方便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经营者应当在商品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等复验计量器具,为消费者复验商品提供便利。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应当及时处理各类计量投诉,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不推诿,不敷衍,保证计量投诉及时处理。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samr.gov.cn)
  (1999年3月12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
  第五条 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标注量或者实际量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或者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samr.gov.cn)
  (2004年8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samr.gov.cn)
  (2008年5月15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号公布 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2022年7月24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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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天实验舱20220724

问天实验舱2022年07月24日14:33发射升空

官方标志管理办法_中国载人航天官方网站 (cmse.gov.cn)
✦图片来自对直播画面的再拍摄

  第五条  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使用情形外,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工程官方标志或近似的标识。有正当理由确需使用的,应正式向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提出申请,可通过工程官方网站具体办理,经审查许可后使用。

历史记录:问天实验舱(14时22分32秒点火起飞)☚CCTV-13新闻频道高清直播_CCTV节目官网_央视网(回看链接)

2022年7月23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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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暑20220723

7月23日4点6分49秒,星期六;农历壬寅年六月廿五:2022年大暑

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农历壬寅年六月廿五,4点6分49秒:2022年大暑
✦图片来自本作者拍摄竹凤大道✦

大暑是夏季最后一个节气。“暑”是炎热的意思,大暑,指炎热之极。

2022年7月22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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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0220722

发文字号: 教师〔2018〕16号

主送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

通知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八)项,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教师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刘志(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东北师范大学)执行主任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师研修>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视频57分49秒起,时长3秒

2022年7月21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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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研修-智慧教育平台20220721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教师研修-暑期-20220721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 (zxx.edu.cn)
  教师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完成注册。该信息将用于记录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教育部于2022年7月20日至8月31日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暑期教师研修专题✦。
  专题为各级各类教师提供8门课程,其中课程一至七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课程八结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师不同需求设立,教师结合自己的任教学段进行学习。

  完成本次专题研修可获得10学时及电子学习证书。其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必修课,全部学完认定1学时。课程二至七,每门课程应至少完成1学时(在该门课程内完成若干内容、累计不少于45分钟的学习后可获得),第八门课程应至少完成3学时(在相应课程内完成若干内容、累计不少于135分钟的学习后可获得)。学时累积到达上限后,您可继续学习,平台将持续为您记录学习时长。8月31日后,教师可进入平台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教师持电子学习证书,由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将所获学时按当地规定计入教师5年360培训学时。

☝以上资讯来自《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学习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