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0〕50号

札记:
公共企事业单位有: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
依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第二条第一款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或者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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