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规矩-普法2

信息名称: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信息索引:360A06-05-2009-0268-1
发文字号:教基一〔2009〕12号
生成日期:2009-08-12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信息类别:基础教育
内容概述: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部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普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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