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cac.gov.cn)
第二条第二款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第五条第一款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第五条第二款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cac.gov.cn)
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cac.gov.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c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