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禁毒条例释义

四川省禁毒条例释义
第一章 总 则
总则共有9条(第一条至第九条),它规定了本条例的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禁毒工作的领导体制、禁毒工作职责以及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
本章共8条(第十条至第十七条),是关于“禁毒宣传教育”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各宣传单位、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公共场所落实禁毒宣传和防范措施责任;基层组织的禁毒宣传教育义务等。
第三章 毒品管制
本章共12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九条),是关于毒品管制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管制和毒品原植物的铲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协作机制以及动态管控、流向追溯、责任倒查制度;尚未纳入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措施;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的禁毒防范职责;邮政、物流、快递企业禁毒责任制度;吸食、注射毒品管理规定;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以及住宅、厂房等房屋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的禁毒管理责任;互联网禁毒管理;涉毒资金的反洗钱调查等。
第四章 戒毒管理服务
本章共13条(第三十条至四十二条),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戒毒工作中的职责作了规定,明确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相互衔接的戒毒工作机制以及其他配套措施。结合我省的实际,对《禁毒法》、《戒毒条例》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细化,更具操作性。
第五章 法律责任
本章共8条(第四十三条至五十条),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物流企业,邮政、快递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相关单位,以及个人违反本条例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律、行政法规适用的指引性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本章共1条(第五十一条),确立本条例生效的时间。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0月2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禁毒条例》同时废止。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条例生效时间的规定。
《立法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法律的施行日期即法律开始发挥效力的时间,通常有三种生效的方式:一是在法律条文中规定具体的某一日期作为法律生效施行的时间。二是法律条文中规定,从其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的公布是由国家主席发布主席令来公布的,一般来说是在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的当天由主席令来公布的。这样可以使法律立即发挥调整相关社会关系的作用;三是法律公布后先予以试行或暂行,立法部门对其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再通过为正式的法律,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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