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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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20220127

原文请点击链接直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

札记: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202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4.坚持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校长。……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十四)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共产党员网 (12371.cn)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
   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文书
   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商洽工作,请示答复问题,报告通报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一)决议。(二)决定。(三)命令(令)。(四)公报。(五)公告。(六)通告。(九)通报。(十)报告。(十一)请示。(十二)批复。(十三)议案。(十四)函。(十五)纪要。
  第十七条第一款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第十七条第二款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第十七条第三款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2022年1月26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告诫函20220125已关闭评论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告诫函20220125

此函来源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告诫函_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azhou.gov.cn)

告诫对象:
  达州市各行业经营者

全国12315平台

National Platform of Consumer Dispute Resolution
国家消费者纠纷解决平台
网址:☞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

告诫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

提醒告诫内容:
  一、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
  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
  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
  不得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二、各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
  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不得无理由大幅提高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价格,
  三、各宾馆、饭店、旅游景点
  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有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
  四、各服务行业(包括洗车、快递、保洁、停车、家政等)
  严禁擅自乱加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及采取减少服务内容、缩短服务时间等
  五、各出租车、网约车、线路车、长途客运车等
  不得利用节假时间点乱涨价、乱收费。

  ☞希望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
  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

2022年1月25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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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202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2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来源请点击链接直达202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sc.gov.cn)

札记:

报告人: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 黄强
时间:2022年1月18日
地点: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报告分为三部分:
  一、2021年工作回顾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合理增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奋力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22年四川省)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进出口总额增长高于经济增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粮食产量稳定在710亿斤以上。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完成国家下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指标任务。

第一,全面提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推动川渝合作共建再深化。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推动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尽快出台……新实施一批便捷生活行动和“川渝通办”事项,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
  推动极核主干功能再提升。……公园城市示范区……智慧城市国际标准……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都市圈……成德眉资同城化综合试验区……成德临港经济产业带、成眉高新技术产业带、成资临空经济产业带……天府大道科创走廊……成德、成眉市域(郊)铁路……成资市域(郊)铁路……铁路公交化运营……轨道上的都市圈。
  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再加力。项目化清单化……新一批114项省级行政职权……省级新区……全国百强县百强区……夹金山隧道……安宁河谷综合开发总体规划。

第二,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
  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大院大所大学……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电磁驱动聚变……锦屏深地实验设施和中科院成都科学中心、稻城天文科技集群项目……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转化医学设施……国家实验室四川基地建设……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生态环境等领域……天府实验室……省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加快创新载体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国家有关部委……国家级精准医学产业创新中心、高端航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工业云制造创新中心……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同位素及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省级跨高校院所新型中试研发平台……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钒钛稀土、智能装备、生物育种等……太赫兹通信技术、存储技术、光电技术、量子互联网、激光技术等……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深化军民协同创新。国防工业科技成果区域转化中心在川落地……核能与核技术应用、航空整机与发动机、军事电子信息、航天及卫星应用、高端材料等……高技术产业基地。科技创新汇智平台建设……低空空域协同管理……通用航空产业。“军民商”卫星数据资源整合利用……高分、北斗卫星应用示范……四川卫星资源中心。

第三,着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优势
  大力推进制造强省建设。……“链主”企业……“贡嘎(gòng gā)培优”行动……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世界清洁能源装备大会……增值税留抵退税……
  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水风光气氢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三江”水电基地、凉山州风能发电基地、“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氢能源……晶硅光伏、能源装备、多元储能……甘孜—天府南—成都东、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电动四川”行动计划……成渝氢走廊……钒钛、稀土、锂钾、石墨、玄武岩等资源……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
  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服务业“双千升规”行动……“双十”培育提升行动……成都经开区、攀钢集团……“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文旅+”……三星堆、九寨沟、大熊猫……
  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芯屏存端软智网”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智慧医疗、智慧康养、智慧交通、智能建造……“城市大脑”和“政务中枢”……

第四,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西渝高铁……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全省消费促进大会……中国(四川)国际熊猫购物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县域农村数字商业……
  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房住不炒”定位……

第五,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三保一优一防”……
  大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1+6”重大改革专项……
  继续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多规合一”……“6大提升工程”“5项改革措施”,优化片区内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及应急救援等公共资源配置……“一片区一主业一特色”新格局……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营商环境条例……天府中央法务区……契约精神……亲清政商关系。

第六,扩大更高水平开放合作
  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泸州、攀枝花、遂宁、达州等地……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加快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达州金垭机场、南充阆中机场。
  加快推进高能级开放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发展。……“开放十条”……
  筹办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简约、安全、精彩……

第七,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中国农民丰收节。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大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五大提升行动”……农村改厕……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

第八,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黄河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生活垃圾分类……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碳达峰十大行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

第九,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从严从细抓好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
  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乡镇(街道)依法行使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处罚权力……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强化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省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四川。总体国家安全观……

第十,推进重点民生领域补短板提质量
  促进居民就业增收。……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大专项行动”……“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修订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保护基金……
  推动社会保障提质扩面。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双规范”“双减”政策,抓好“五项管理”……
  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第八届成都国际非遗节和金熊猫奖等活动……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提高抓好经济工作能力。
  建设廉洁政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强化作风保障。……坚持“三严三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坚决防止简单化、乱作为,坚决反对不担当、不作为……

请点击链接阅读2022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原文202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sc.gov.cn)

2022年1月24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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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0114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2015年5月28日中共中央批准 2015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2022年1月14日中共中央修订 2022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 第一章 总则(1-4)
  • 第二章 任职条件和资格(5-9)
  • 第三章 选拔任用(10-21)
  • 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22-24)
  • 第五章 考核评价(25-27)
  • 第六章 交流、回避(28-31)
  • 第七章 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32-37)
  • 第八章 监督约束(38-41)
  • 第九章 退出(42-47)
  • 第十章 附则(48-51)

阅读全文请点击链接直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札记:

第二条第一款 本规定适用于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条第三款 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本规定第二章、第三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五条第二款 不同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基本条件应当适应本行业特点和要求。其中,
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媒体,有强烈的意识形态阵地意识;
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应当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方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尊重科研工作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自觉践行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价值理念;
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应当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有适应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先进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
第五条第三款 党员领导人员应当自觉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领导人员还应当熟悉党建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第四款 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

第十七条第一款 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第二十条第二款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不同领导体制实际,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党政主要领导应当对人选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由党组织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由党组织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党政领导会议集体讨论,依规依法任免(聘任、解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统筹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 选拔任用工作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确定。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每个任期一般为3至5年。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0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向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反馈,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交流制度。交流的重点对象一般是正职领导人员专职从事党务工作分管人财物的副职领导人员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交流的人员。

第三十条 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任职,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领导人员所在事业单位本级内设管理机构以及分管联系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部门负责工作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容错纠错工作,宽容领导人员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的良好环境。

第三十八条 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职责分工,履行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三十九条 监督的重点内容是:践行“两个维护”,对党忠诚,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情况;依法办事,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担当作为,行风建设,选人用人,国有资产管理,收入分配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业操守,以身作则,遵守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四十条第一款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权力运行机制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制约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巡视巡察、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辞职程序和辞职后从业限制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退出领导岗位后,应当继续履行保密责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落实脱密期管理相关要求。

第四十九条 市(地、州、盟)级以下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参照本规定制定或者完善具体办法

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发布之日:2022年1月14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12380

2022年1月23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学习征兵体检标准20220123已关闭评论

学习征兵体检标准20220123

全国征兵网国防部征兵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网址速记:国防部征兵(gfáng bù zhēng bī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征兵工作条例 2001年9月5日起施行(公布日)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阅读原文请点击链接直达《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gfbzb.gov.cn)

札记:

  • 第一章 外科(1-17)
  • 第二章 内科(18-27)
  • 第三章 耳鼻咽喉科(28-34)
  • 第四章 眼科(35-40)
  • 第五章 口腔科(41-43)
  • 第六章 妇科(44-48)
  • 第七章 辅助检查(49-60)
  • 第八章 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第一条第一款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一条第二款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第一款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第二条第二款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十八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 mmHg,<140 mmHg;
(二)舒张压≥60 mmHg,<90 mmHg。

第十九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第四款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合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注:条件兵,指坦克乘员、水面舰艇、潜艇、空降兵、特种部队等对应征青年政治、身体、文化、心理有特殊要求的兵员;条件兵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类别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第一款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第三条第三款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五条第一款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第十九条第一款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士兵的人数、次数、时间和要求,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第二十条第一款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第二十条第三款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
  第二十五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积极防御,坚持全民国防。
  第七条第一款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第七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第十条 对在国防活动中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第二款 公职人员在国防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四十五条第五款 公职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提升国防素养,发挥在全民国防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
  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
  第五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对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
  第五十九条 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捍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六十条 军人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军事法规,执行命令,严守纪律。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崇。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本法所称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从事交通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优先运送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担负国防勤务:
  (二)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
  (六)在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任职的公民;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有特殊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担负特定的国防勤务,不受前款规定的年龄限制。
  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本法所称民用资源,是指组织和个人所有或者使用的用于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的设施、设备、场所和其他物资。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下列民用资源免予征用:
  (一)个人和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和居住场所;【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组织所属人员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与技能。
  第七十二条 本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