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福:
爱国福 富强福 和谐福 友善福 敬业福
2022年集五福还有:万能福 沾福气 生肖福
5亿/2亿多人=人均(含添福)
2022年1月31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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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
爱国福 富强福 和谐福 友善福 敬业福
2022年集五福还有:万能福 沾福气 生肖福
5亿/2亿多人=人均(含添福)
2022年1月30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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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月29日
地点:国家卫生健康委西直门办公区X☏W发布厅
主持人:米锋 国家卫生健康委X☏W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
嘉宾:丁书旺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二级巡视员
余昌国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
贺青华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
邢若齐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王 荃 北京儿童医院急诊科主任
看原文请点击链接
札记: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执行防疫政策再次提出明确要求,概括起来就是“五个不得”:
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
不得随意扩大限制出行范围;
不得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所在地市及全省;
不得对低风险地区返乡群众采取强制劝返、集中隔离等措施;
不得随意延长集中隔离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限。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今天(2022年1月29日)开设了“春节(2022年)返乡路”公众留言板☚
2022年1月29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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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四川省委办公厅
札记:
第一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5月22日发布即施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等党内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社区党组织领导本社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第四条 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批准或者决定,在社区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社区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在调整社区设置时,应当同步调整或者撤销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的设立、调整或者撤销,由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七条 社区党组织负责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第八条 社区党组织党员大会是社区党组织的议事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
第九条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是社区党组织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第十条第一款 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社区党组织全面工作,督促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和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 社区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其他委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第二十三条 社区党组织应当切实改进作风,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协助社区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防止出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第三十条第二款 社区党组织应当完善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帮扶结对等机制,根据党员特长组织党员到社区、下网格、进小区服务群众。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全面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以市为单位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职业薪酬体系和培训工作体系,以县为单位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档案管理制度。加大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招录公务员或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干部力度。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实行基层党委、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有关职能部门不得单独组织考核评比,不得对社区工作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自2022年1月24日起施行。
2022年1月28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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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
2014年2月1日前,中国疾控中心、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医学会、新探康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发出倡议: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不送烟,不敬烟,共同欢度健康、幸福的春节。
——五机构倡议过节不送烟_共产党员网 (12371.cn)
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场所管理者未及时制止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条第五款 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所在的星期为本市控制吸烟宣传周,集中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活动。倡导烟草制品销售者在5月31日停止售烟一天。
第七条第三款 鼓励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和支持控制吸烟工作。
第七条第四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应当带头控制吸烟。
第八条第一款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第八条第二款 下列室外场所禁止吸烟:
(一)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未成年人培训机构等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活动场所的室外区域;
第八条第一款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第九条第一款 下列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场所;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的,由相关监督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的室内,是指顶部遮蔽且侧面超过两面的任何空间封闭半封闭区域,包括电梯轿厢、走廊、地下通道、楼梯间、卫生间等。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防止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七条第一款 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第八条第一款 下列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培训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行业监管热线,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七十七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十四)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022年1月27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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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请点击链接直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
札记:

202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十四)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共产党员网 (12371.cn)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
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一)决议。(二)决定。(三)命令(令)。(四)公报。(五)公告。(六)通告。(九)通报。(十)报告。(十一)请示。(十二)批复。(十三)议案。(十四)函。(十五)纪要。
第十七条第一款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第十七条第二款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第十七条第三款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