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7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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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四川省委第六轮巡视进驻

十一届四川省委第六轮巡视首批进驻

截至2020年6月5日,按照十一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工作部署,12个省委巡视组完成对8个市、6个县(区)和8个省直部门的首批进驻。

经省委批准,本轮巡视集中对73个地区和单位开展常规巡视。首批进驻的22个地区和单位分别为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绵阳市、乐山市、雅安市、宜宾市、眉山市,金堂县、自贡市自流井区、米易县、三台县、雅安市雨城区、眉山市彭山区,以及科技厅、民政厅、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煤田地质局、省供销社。

根据安排,省委巡视组原则上将在各被巡视市工作2个月左右,在各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工作40天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开通电子邮箱和信访意见箱等信访渠道,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十一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完成第二批进驻

截至7月15日,按照十一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工作部署,12个省委巡视组完成对第二批14个区(市、县)和8个省直部门的进驻。

经省委批准,本轮巡视集中对73个地区和单位开展常规巡视。第二批进驻的22个地区和单位分别为成都市锦江区、武侯区、新都区,自贡市贡井区、大安区,攀枝花市东区,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蓬溪县,隆昌市,乐山市市中区、峨眉山市,宜宾市翠屏区,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核工业地质局。

根据安排,省委巡视组原则上将在各区(市、县)和省直部门工作30—40天。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开通电子邮箱和信访意见箱等信访渠道,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电子邮箱:四川巡视n组0001即scxs1z0001或0002,新浪普通邮箱sina.com
例外一个邮箱,即9组的邮箱名称后加了a,scxs9z0001a

2020年7月16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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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伏

2020年7月16日 初伏
16日至25日

2020年7月26日 中伏(二伏)
7月26日至8月14日
8月7日 立秋

2020年8月15日 末伏(三伏)
15日至24日
8月22日 处暑

三伏的日期是按节气的日期和干支的日期相配合来决定的。按农历的规定,夏至以后的第三个庚日为初伏(头伏);第四个庚日为中伏(二伏);立秋后的第一个庚日为末伏(三伏)。

2020年7月15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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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干部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 党的干部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 总纲
  • 第一章 党员
  •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 第六章 党的干部
  • 第七章 党的纪律
  •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 第九章 党组
  •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团的关系
  •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群团组织的领导,使它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六条第三款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第三十条第一款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三条第六款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四条 党支部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第四十条第一款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同级党的委员会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第四十八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其他非党组织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2020年7月14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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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年龄

0岁以下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包含着法律思维、党规思维、政策思维、纪律思维、制度思维,以及运用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党的政策、党和国家的各项制度、党的纪律、政治规矩等方式对腐败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实质,是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其关键是守规则、重程序,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尊重和保护人民权益,自觉接受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彻底摈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0-1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1-6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6-7岁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8岁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12岁
《道路交通安全法》

14-16岁
16-18岁
18岁
20-22岁
23岁
25岁
45岁
55-60岁
60-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