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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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诸位家长:
互联网络既兴,移动终端正盛;信息交互通达宇内,图文视听精彩纷呈;有助沟通便捷,能广世人见闻,可增少儿学识,更促社会繁荣。然成瘾游戏、邪恶动漫、低俗小说、网络赌博,附生蔓延,危害孩子健康,亟须大力防范。是以倡导全体家长,恪尽父母责任,力行“五要”,与学校共筑防范之堤。
一要善引导,重监督。家长须强化监护职责,养良善之德,树自卫之识,戒网络之瘾,辨不良之讯。
二要重表率,立榜样。家长须重视网瘾危害,懂预防之策,远网游之害,读有益之书,表示范之率。
三要常陪伴,增亲情。家长须营造和美家庭,增亲子之情,理假日之乐,广健康之趣,育博雅之操。
四要导心理,促健康。家长须关注子女情绪,调其心理,坚其意志,勇于面对挫折,正确利用网络。
五要多配合,常沟通。家长须主动配合学校,常通报情况,多交换信息,早发现苗头,防患于未然。
防孩子沉迷网络,须各方尽心尽责。为易记忆、广传播,特附“防迷网”三字文:
互联网,信息广,助学习,促成长。
迷网络,害健康,五个要,记心上。
要指引,履职责,教有方,辨不良。
要身教,行文明,做表率,涵素养。
要陪伴,融亲情,广爱好,重日常。
要疏导,察心理,舒情绪,育心康。
要协同,联家校,勤沟通,强预防。

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1年1月20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4号

通知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21年2月6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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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札记)
(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海警机构履行职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第一款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部队即海警机构,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
第二条第二款 海警机构包括中国海警局及其海区分局和直属局、省级海警局、市级海警局、海警工作站。

第八十三条 海警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年12月26日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20年6月20日修订版)等有关法律、军事法规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执行防卫作战等任务。
第八十四条 本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斜体字说明前文超链接的版本,原法律条文中没有表述,也没有超链接。

2021年2月5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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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等。
第七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除林地、草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和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在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关系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承包方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交由他人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5年1月19日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同时废止。

这是规定的摘抄,全文请点击发文字号直达

2021年2月3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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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

2021年2月3日 立春
庚子年 庚寅月 壬午日
腊月廿二

2021年2月12日 春节
辛丑年 庚寅月 辛卯日
正月初一

2021年3月4日
辛丑年 庚寅月 辛亥日
2021年3月5日 惊蛰
辛丑年 辛卯月 壬子日

2021年1月5日
庚子年 己丑月 癸丑日
2021年2月2日 湿地日
庚子年 己丑月 辛巳日

2022年2月4日 立春
壬寅年 壬寅月 戊子日
正月初四

354天⇦春节2021年2月12日-除夕2022年1月31日

122天(37)⇦2021年3月1日星期一-2022年6月30日星期三

143天(45)⇦2021年9月1日星期三-2022年1月21日腊月十九
☝()内的数字为非工作日天数,即双休或调休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