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
推进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中国特色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做出部署。
省:消防救援总队
市:消防救援支队
县:消防救援大队
城市和乡镇:消防救援站(非必须)
森林消防总队以下单位保持原建制
组建承担跨区域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机动力量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消防员。坚持把支部建在队站上,继续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和政治委员、政治机关制,坚持从严管理,严格规范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保持队伍严明的纪律作风。
队旗、队徽、队训、队服,符合职业特点的表彰奖励制度。
消防救援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