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症状感染者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002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发文机关: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6日
标  题: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发明电〔2020〕1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8日
主 题 词: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报告、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经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

第三条 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着传播风险。

第十五条 各地要加大新冠病毒知识科普宣传力度,指导公众科学防护,广泛开展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等的防控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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