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0802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
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1〕34号

札记:

   发文机构: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

   通知要求:
  一、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二、切实落实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疫情防控常态化。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强化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加强传染病知识和消毒知识技能培训,完善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引导师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
  三、规范日常卫生管理。师生员工健康管理。中小学晨午检、全学段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师生健康状况达到学校防疫要求时方能返校。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主动联系社区及交通、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保障校园周边卫生安全,加强校内环境卫生整治。
  四、拓宽健康教育渠道。树立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提高健康素养。“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构建学科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
  五、增加体育活动时间。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在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
  六、完善家校协同机制。告知家长传染病防控规定和要求,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指导家长培养、监督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孩子的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皮疹等传染病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及时上报学校,按要求返校复课,完善家校协同的传染病防疫管理模式。
  七、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选聘“健康副校长”。
  八、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向省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汇报,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以及应急处置演练、能力储备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将结果作为考核学校的重要依据,确保全面细致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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