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201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93号

主送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8年7月12日

正文:

  依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

  一、做好职称评审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突出分类评价,完善评价标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充分考虑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完善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等实行分类评价,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

  三、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30%……

  四、继续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机制。……让广大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

  六、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公开。……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对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请各地……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并及时兑现受聘教师工资待遇。从2019年开始,两部不再统一下达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各地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评审结果报两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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