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6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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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日20220407

第73个世界卫生日2022年4月7日主题:我们的地球,我们的健康。

4月7日是1948年成立的世界卫生组织的周年纪念日。

2022年世界卫生日主题:我们的地球,我们的健康。

引自2022年世界卫生日 (who.int)

1946年7月22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纽约举行了第一次国际卫生大会,60多个国家的代表共同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宪章》,于1948年4月7日生效。
1948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第一届世界卫生大会上正式成立世界卫生组织,并决定将每年的7月22日定为“世界卫生日”,倡议各国举行各种纪念活动。
1949年,第二届世界卫生大会规定从1950年起将4月7日作为全球性的“世界卫生日”。
1950年起,世界卫生组织每年为世界卫生日选定一个主题,突出世卫组织关注的重点领域。

2022年4月5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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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青20220405

2022年4月5日 踏青

2006年,清明节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Tomb Sweeping festival
中国四大传统节日:清明节、端午节、春节、中秋节。

清明扫墓祭祖节期很长,有10日前8日后及10日前10日后两种说法,这近20天内均属清明扫墓祭祖节期内。

2022年4月4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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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生疫情防控期间 学习生活健康指南的通知20220329

标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生疫情防控期间 学习生活健康指南的通知

发文字号:教体艺厅函〔2022〕13号

成文日期:2022年3月25日

主送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附件:

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学习生活健康指南

  一、疫情防控千万条,保持距离第一条

  二、学校大门是关口,出入规定要遵守

  三、口罩洗手常通风,校内校外不放松

  四、健康监测很重要,有病没病早知道

  五、错峰错时错区域,食堂就餐有秩序

  六、宿舍通风不串门,收发快递要留神

  七、防病知识不可少,免疫屏障有疫苗

  八、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好方式

  九、封控、管控、防范区,严守规定为应急

  十、线上学习讲质量,线下学习保安全

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居家防护学习生活健康指南

  一、居家防护如在校,防疫规定要遵照

  二、疫情期间不串门,减少接触其他人

  三、洗手通风戴口罩,分餐公筷都做到

  四、居家自学上网课,大好时光莫错过

  五、居家生活爱劳动,家人共处暖融融

  六、规律作息勤锻炼,线上学习要护眼

  七、人群密集有风险,保持距离才安全

  八、社区封控不得已,理解支持守规矩

  九、抗疫是个大课堂,引领社会新风尚

学生疫情防控期间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学习生活健康指南

学生疫情防控期间住院就医学习生活健康指南

点击链接阅读原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学习生活健康指南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

2022年4月3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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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初祖轩辕黄帝20220405

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习近平

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习近平。轩辕黄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是中华文明的奠基人和开拓者,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开创者。清明公祭轩辕黄帝是中华儿女溯源、寻根、凝心、铸魂的传统盛事,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凝聚力,坚定文化自信,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的传统盛典。

  壬寅(2022)年清明视频公祭轩辕黄帝典礼主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通民族发展血脉,铸牢民族共同体,增进民族凝聚力,继往开来,勇毅前行,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篇章”。

  典礼共九项仪程,分别为:①全体肃立、击鼓鸣钟;②唱《黄帝颂》;③敬献花篮;④恭读祭文;⑤向轩辕黄帝像行三鞠躬礼;⑥“乐舞告祭”;⑦“龙飞中华”;⑧瞻仰轩辕殿,拜谒黄帝陵;⑨种植桥山柏。

  壬寅(2022)年清明视频公祭轩辕黄帝典礼将于4月5日(清明节)9时50分在延安市黄陵县桥山祭祀广场举行。

以上资讯来自壬寅(2022)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将于4月5日举行-公祭轩辕黄帝网 – 黄帝陵官网 (shaanxi.gov.cn)

中华云祭祖-壬寅(2022)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 (cnwest.com)

2022年4月2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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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令第162号发布 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令第163号发布 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2年4月1日起)

第一章 总则(1-9)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10-29)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10-13)
  第二节申请(14-29)
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30-59)
  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30-38)
  第二节考试要求(39-51)
  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52-59)
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60-70)
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71-92)
  第一节审验(71-75)
  第二节监督管理(76-86)
  第三节校车驾驶人管理(87-92)
第六章 法律责任(93-103)
第七章 附则(104-11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条第一款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年、年和长期

第三十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点击链接阅读原文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mps.gov.cn)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2年4月1日起)

第一章 总则(1-6)
第二章 记分分值(7-12)
第三章 记分执行(13-16)
第四章 满分处理(17-24)
第五章 记分减免(25-28)
第六章 法律责任(29-33)
第七章 附则(34-37)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对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执行。

点击链接阅读原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mps.gov.cn)